电缆桥架的出厂 检验
中联电缆桥架产品出厂应检验项目为:
一、外观质量(全检)。
二、尺寸精度(抽检)。
三、防腐层厚度及附着力(抽检)。
四、焊接外表质量(全检)。
五、热浸锌层平均性(抽检)。
电缆桥架(
青岛桥架)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,应停止型式检验:
一、电缆桥架新产品试制定型审定;
二、正式消费后,资料、构造、工艺有较大改动;
三、产品放置时间过长;
四、国度质量检测机构或认证组织请求对该产品停止型式检验。
型式检验有关检验项目。
产品抽样及断定:
一、样本应为随机抽样,抽检数量为每批产品的2%,但不宜少于3件,允许荷载实验样本仅取1件。
二、每批产品样本中有1件不合格,可抽取同批产品第二样本停止检验,如仍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即为不合格。
三、防腐层质量,可允许直接对产品或对同一资料相同工艺制造的样本停止检验。
第六节 计价、标志、包装、储存
第1条 电缆桥架,托盘、梯架的直线段宜按单位长度(m)计价,其它部件按件或重量计价。
第2条 电缆桥架每批产品主要部件应配有恰当数量的标志。其内容可包含:型号、规格、制造厂称号。
第3条 产品外包装标志内容可包含:产品称号(必要时含有型号、规格)、制造厂称号、出厂日期(年、月)、工程项目称号或代号、收货单位称号、毛重、净重。
第4条 电缆桥架
(青岛桥架)标志应明晰且不易损坏。
第5条 产品包装应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机械损伤,并应依据运输方式及部件规格、外形,选用恰当包装方式,如角钢或扁钢、木板、泡沫混凝土包装箱等。包装箱宜便于吊装搬运。也可按用户请求,采取分类或工程区(段)的部件包装。
第6条 包装箱内应随带装箱清单、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。
第7条 电缆桥架储存场所宜枯燥,有遮盖,应防止遭到含有酸、盐、碱等腐蚀性物质的腐蚀。
第8条 电缆桥架各部件宜分类堆放,层间要有恰当软垫物隔开,防止重压。